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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东北亚微电影节征集参赛作品启事

2016-08-19 | 来源: 松原日报

  由省委宣传部、省委外宣办、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,中国吉林网主办的“2016东北亚微电影节”已于近期启动,活动时间为2016年7月至11月,现面向全市征集视频类参赛作品,征集日期截至10月20日。

  一、作品要求

  1.时长:30分钟以内。

  2.格式:按MP4、MPG格式(不压缩)制作,1080P以上高清片源,音频为双声道。

  3.字幕:中文或中英文字幕。

  4.报名所需材料:

  a)作品及主创团队简介(500字以内);

  b)作者或团队高清照片、10张高清剧照(电子版)

  二、其他要求

  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,弘扬社会正能量,无色情、暴力、低俗血腥等不良内容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民族习俗。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。

 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,组委会对因著作权,作品中音乐、影像等元素使用权,受访人肖像、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的纠纷概不负责,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。

  同一参赛者(个人或团体)可提交多部作品参赛,同一部作品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。

  严禁剽窃、抄袭。关于剽窃、抄袭的具体界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相关规定。

  所有表彰奖项都未缴纳各种所得税和政府税费,与奖项有关的各种税费将由获奖者自行缴纳。

  评奖采用初评和终评相结合的方式,初评由组委会指定初评单位完成,终评由评审委员会(70%)+网络投票(30%)组成投票权重。

  三、奖项设置

  最佳微电影1部;

  最佳导演奖1人;

  最佳编剧1人;

  最佳男主角1人;

  最佳女主角1人;

  最佳男配角1人;

  最佳女配角1人;

  最佳技术奖1人。

  四、参与方式

  参赛作者可将参赛作品的DVD数据光盘或U盘(不予退回)等存储介质直接送到市互联网信息中心(松原市委六楼),或注明联系方式后邮寄到市互联网信息中心,由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协助参赛作者共同填写《参赛作品报名表》《参赛协议书》《版权声明承诺书》及《授权委托书》后,报送给活动组委会。

  地址: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89号(邮编138000)

  联系人:郭玲 王彬

  咨询电话:0438-2282566

  电子邮箱:sywx2566@163.com

  松原市互联网信息中心

  

责任编辑: 李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