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长岭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“案中案”,不仅解开了当事人的“法结”,更融化了横亘在一个家庭两代人之间的“冰墙”。
2025年9月,王某(张某某现婆婆)与张某某(儿媳)前往李某某(张某某前公公)家中,打算接回张某某的女儿李某,抵达后,双方因“抢孩子”发生冲突,王某报案称遭到李某某殴打。派出所接警后,第一时间开展调查,后认定本案没有违法事实,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。王某不认同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,遂向长岭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并申请李某出庭,作证李某某将其打伤。
让年幼的孩子直面至亲相争,本身就是一种伤害。受案后,承办法官宋小磊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家庭长远关系,决定跳出“就案办案”的思维,深入研判纠纷背后的家事矛盾,坚持“案结不是终点、事了才是目标”,全力推动源头化解。
调解过程中,办案民警直面王某的疑惑与不解,向她详细说明了案件调查全过程、执法依据以及作出决定的依据,让王某对行政决定有了更理性的认识。与此同时,宋小磊将更多心力倾注于家庭矛盾的修复上,她耐心倾听王某与李某某的诉求,既讲情理,提醒王某与李某某看在孩子年幼的份上,不要让大人的恩怨剥夺孩子享受亲情温暖的权利;又讲法理,明晰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。在宋小磊的耐心劝解下,王某与李某某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融。最终,王某在获得相应赔偿后,主动撤回行政起诉。
一场“民告官”案件,在法官宋小磊“行政+民事”双轨调解下,不仅实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,还守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亲情环境。下一步,长岭法院将继续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抓手,积极探索“穿透式”审判方法,主动研判当事人真实诉求,寻找行政争议背后的民事纠纷根源,通过多元解纷,力争从源头解决问题,实现“一案多赢”“多方共赢”的良好局面。
来源:长岭县人民法院
通讯员 杨立鑫
